为进一步加强岱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全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区编委2014年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特制订如下简章:
一、招聘数量
共招聘教师100名,中小学教师92名(含定向招聘人员15名)、幼儿教师8名,具体招聘计划附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岗位,则按照1:2的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基本能力;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限户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报考中小学教师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8月1日至1996年8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教师的,需具备幼儿教师资格,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在岱岳区从事支教工作,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五)岱岳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中的自收自支编制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
(六)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七)不得与部分区直学校招聘教师兼报。
(八)定向招聘: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我省、市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服务地在泰安,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10、2011、2012年招募或选派的);我省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泰安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的;2013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岱岳区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岱岳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以及我区公开招聘的“支教”人员,实行定向招聘。符合定向招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在报考定向岗位时,不分专业、学科;如报考其他岗位,不得与定向岗位兼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泰山大街西段岱岳区政府广场南邻)。
咨询电话:0538-8566509。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和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
(2)限报范围证明材料: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参加定向招聘的区支教教师提交所在乡镇、街道的介绍信(介绍信注明支教具体时间,是否一直在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年度考核情况),并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到期时间(时间具体到月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同时,提供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泰安市岱岳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4年泰安市岱岳区定向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经审查合格的,于9月26日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及缴费单据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120元(每科40元),说课考务费7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2014年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提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复印件,审核合格后,减免考务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
(一)笔试
非定向招聘人员: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教育理论、学科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定向招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教育理论,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具体地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说课范围人员名单(考号)在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进入说课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说课资格,因弃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复审通过后,于2014年10月11日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说课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二)说课
说课时间:2014年10月12日。
说课地点:具体地点、考场在说课准考证上注明。
非定向招聘人员说课指定说课教材和内容,实行统一命题,主要考查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把握教材能力、组织教学能力和举止仪表,满分100分。说课成绩由评委现场评判,当场公布。
定向招聘人员说课采取自行确定说课学科和内容的办法,主要考查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把握教材能力、组织教学能力和举止仪表,满分100分。说课成绩由评委现场评判,当场公布。
说课结束后,按笔试和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排名,说课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中的学科基础知识成绩排名(定向招聘按照教育理论知识排名),并在教育局网站公示。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学科(定向招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调档审查,对档案审查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经调档审查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组织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挑选职位,并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八、其他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