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为区信访接待中心(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吃苦耐劳;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3年以上工作经历,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四)符合任职回避要求。
三、遴选办法与步骤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9月23日。
报名地点:河口区信访局。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由所在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河口区信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以上报名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
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需要交纳考务费每人100元,并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政策理论功底和综合文字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遴选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遴选人数3倍的,遴选工作管理部门按实际情况处理。笔试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报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报考人员审题和答题时间每人共计1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按面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公示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拟聘人员。
(五)聘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期间考察适应工作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不适应工作要求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实施和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由区信访局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遴选工作的步骤,相关结果和通知在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公布(http://rsks.hkqrsj.gov.cn/),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简章由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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