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微山县公安局民警教育训练中心招聘公告
齐鲁人才 . 2014-09-15发布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公安机关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的战略部署和公安部党委建立完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的决策要求,进一步落实“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警务模式,根据我县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微山县公安局民警教育训练中心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微山县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中的原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公分,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公分,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l、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党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

  2、因违纪违法正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

  3、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日至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微山县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现场目测身高。

  (二)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采取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体检

  体检参照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进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不合格的可提出复检,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政审

  政审由公安机关实施,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包括:工作表现情况;是否参加过邪教组织;是否受过法律、法规或党纪、政纪处理;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无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四、聘用与管理

  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动聘用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后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坚持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22226、86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