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将2014年东昌府区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2014年及以前毕业、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应聘:①具有东昌府区辖区内常驻户口;②父母有一方在东昌府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③父母有一方在东昌府区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就业,并于本简章发布前在东昌府区人社局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
4、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计划内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生;
5、年龄要求:应聘者的年龄应在30周岁(限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学历的放宽到35周岁(限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以及在我市入伍的东昌府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1、2014年教育系统招聘岗位312人见附件。
2、2014年卫生系统招聘岗位24人见附件。
三、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9:00—9月12日16:00。
2、查询时间:2014年9月10日9:00—9月13日16:00。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cfqrsj.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b,具体要求见应聘须知),实行诚信报名,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直接按岗位报名,不再报到单位,如:语文学科分为高中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城区小学语文教师和农村小学语文教师四个岗位,应聘人员可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应聘;卫生共有6个专业,每个专业分城区和农村两个岗位,应聘人员可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应聘。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到具体的定向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网上资格初审: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卫计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让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5、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4年9月10日9:00—9月13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东昌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9月18日9:00—9月19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特困大学生或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4年9月23日到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一楼大厅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6、其他:报名结束后,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定向招聘人员资格审核登记表》,于2014年9月15日—16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一楼大厅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确认不符合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直接转到对应的普通岗位中。定向招聘岗位无人员应聘的,该岗位调剂为普通岗位使用。
四、考试内容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1、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内容;
2、应聘卫生专业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3、笔试时间:2014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
5、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各学科不同岗位和笔试情况确定;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于2014年9月26日—9月28日在报名网站查询,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学科、不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5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于2014年10月5日至10月6日到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东昌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教师岗位的加带教师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加带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面试人员,于2014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到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一楼交纳面试考务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被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面试
应聘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岗位的现行教材,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材分析能力、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师基本素质等,聘请外地专业教师担任评委。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个应聘人员的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应聘卫生专业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聘请外地考官担任评委。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个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每个学科不同岗位的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选;对同学科同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
进入考核、体检的人员确定后,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核、体检。档案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查阅审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具体单位,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其他: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违纪人员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8763513768、1876351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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