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40名)
齐鲁人才 . 2014-08-15发布

  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解决学科教学急需,改善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报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8月20日至1996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泰安市内常住户口(研究生学历人员、肥城市生源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一方在肥城市工作的不限户籍);

  (六)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包括已辞退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地在泰安)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泰安的)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10、2011、2012年招募或选派的);2013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教育综合能力”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报考定向岗位人员也可按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报考其他学科,但不得兼报。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40名,其中,市直中小学80名,幼儿园14名,镇街(矿区)中小学46名。招聘到镇街的教师安置在镇街驻地外的中小学任教。招聘学科详见《2014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说课、审查档案与考核、体检、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具体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9:00—8月23日12:00

  报名网址:肥城教育局网站(http://www.fcjyj.gov.cn/)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肥城教育局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按招聘范围条件分类填报相应学科,按所学专业对口或专业相近的原则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学科。报名人员在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后,在规定时间登录网站查询结果。通过初审的,于8月24日16时前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科40元,共三科,合计120元。缴费成功,下载打印《2014年肥城市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供说课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凭山东省人事厅或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就业服务卡》,在证件有效期内可减免笔试、说课考务费。该类人员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于8月24日12:00前持个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资料,到市教育局政工科(肥城市文化路004号)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为各专业报名人数。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3倍的,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增加到幼师专业,届时将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打印《准考说课证》。报考人员8月26日18:00—8月28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14年肥城市教师招聘准考说课证》,逾期视为放弃。

  (二)笔试。经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说课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8月29日上午8:30—11:00;考点在城区设置,具体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2、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省内现行高中教材,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法,其中,高中教材内容占70%(音、体、美、计算机含相关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法内容占30%;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应用能力、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其中,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内容占70%,幼儿教育教学应用能力(含教法)占30%;教育综合能力学科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和教法等内容。

  3、笔试监考。监考人员异地聘请,考场全程监控录像。

  4、笔试成绩及说课人员确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1:2比例确定说课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学科,按实有人数确定说课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在肥城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和入围说课分数线确定后,按教育局网站公布的资格审查通知要求,于9月1日—2日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说课证》以及《2014年肥城市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到市教师进修学校(肥城市长山街012号)进行资格审查。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两部门考核认定并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并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在肥城市工作的报考人员须出具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的单位证明、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证明及在肥城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配偶在肥城工作的报考人员,需出具配偶方的单位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在肥城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取得说课资格人员在说课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说课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说课。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说课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评委异地聘请。面试说课考务费每人70元,在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

  1、说课程序。说课次序和内容抽签确定。说课及统分全程监控录像。说课成绩分上午、下午两段时间公布。

  2、说课内容。报考中小学教师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市内初中现行教材;幼儿教师说课内容为市内幼儿园大班现行教材,并现场加试两项个人才艺展示;定向岗位“教育综合能力学科”主要测试教学综合分析能力、教育理论素养、教学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说课课题由评委现场命制。

  3、说课成绩及体检考核人员确定。说课成绩满分100分(包含幼儿教师才艺展示20分)。依据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如果招聘学科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第一特困生、第二获得荣誉的级别和数量顺序确定。前述仍不能确定的,进行第二轮面试,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确定人选。

  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分数线在肥城教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审查档案与考核。对确定的体检考核人员调档审查和考核,若发现提供材料与档案不符或有违法记录的,取消体检资格,今后不得参加我市事业人员招聘。产生的空缺,根据总成绩按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对审查档案与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合格标准。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按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选岗。体检合格的,按照报考要求条件、学科和需求岗位,依据进入体检环节时的排列名次,分别选择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八)公示。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肥城教育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派驻第七纪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本《简章》由肥城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3210210、321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