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1人公告
齐鲁人才 . 2014-08-15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1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15名,教育系统70名,卫生系统21名,市技师学院19名,镇、办事业单位16名。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身体健康,滨州市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和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4、报考县直高中的,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镇、办中小学的,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

5、师范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同的,按所学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在报考学科中没有的,以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准,报考相近学科。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可任选镇办招聘专业报名。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所报学科必须同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一致。

6、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我省实施的在滨州服务的或滨州生源在滨州市外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

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

定向招聘职位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县(区)人社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需出具组织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岗位要求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数控类(焊接类、电气类)(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相关证件。

以上各种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报名登记表从http://www.sdbxrc.com下载)。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报考县直事业单位、技师学院、镇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职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

(二)现场初审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三)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指定地点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 0543—2323641,县卫生局 0543—2322779,市技师学院 0543—260515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43—2399556。

准考证的领取:2014年8月27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领取。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技能测试、实践操作)。笔试和面试(试讲、技能测试、实践操作)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比例为笔试占50%,面试(试讲、技能测试、实践操作)占50%。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县直事业单位、镇办事业单位各招聘专业,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教育系统招聘专业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的,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招聘专业为音乐、体育、美术、书法的,笔试内容为文科综合知识。招聘专业为计算机的,笔试内容为理科综合知识。

卫生系统各招聘专业,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市技师学院机械类、焊接类、电气信息类、电子商务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环境科学类,笔试内容为理科综合知识。文化教育类、艺术类,笔试内容为文科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http://www.sdbxrc.com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招考计划1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计划2人及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

县直事业单位、镇办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和市技师学院电子商务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环境科学类、文化教育类、艺术类,实行结构化面试。

教育系统实行试讲,部分岗位为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县直高中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高中二年级教材,镇、办中小学试讲使用博兴县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备课40分钟,试讲10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专业除试讲外,还进行相应的技能测试(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市技师学院机械类、焊接类、电气信息类进行实践操作。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专业,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其它招聘专业再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排名后,在http://www.sdbxrc.com公布,以接受群众监督。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选,并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核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及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http://www.sdbxr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聘用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批。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人事代理制度。

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 0543—2395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