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济南外事翻译中心招聘2人公告
齐鲁人才 . 2014-08-12发布

根据济南市外办所属事业单位济南市外事翻译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济南市外办所属济南市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40岁以下(1973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情况与拟招聘人员计划

济南市外事翻译中心为济南市外办所属财政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全市外事文件、文书及外事活动的外语笔译与口译,对外提供外语翻译服务,承担外事外语业务培训和相关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等工作。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济南市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E-mail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可自简章发布之日起,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hrss.gov.cn)或济南市外办网站(http://www.jfao.gov.cn)下载《2014年济南市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按要求规范填写。在8月18日17时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jpg电子版个人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99yh99@163.com(以发出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由济南市外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初审的人员,将于8月19日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外办网站上公布。通过初审的人员于8月22日到济南市外办(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G区825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考务费。

现场确认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③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⑤《2014年济南市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⑥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不能交验以上材料原件、原件不齐或者核对不实的,不予发放《准考证》,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1:3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济南市外办在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0531-66608655,上午:9:30—12:00,下午:13:30-16:30。安排专人负责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外语水平和技能(外语语音、语调、语言表达和双语互译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本岗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济南市外办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试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个别岗位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可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外办通知本人,并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外办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和笔试人选。

2、笔试。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由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个别岗位笔试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笔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外语水平和技能(听力、语言表达和双语互译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笔试人员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3、总成绩计算及发布。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核体检。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考试总成绩和考核对象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济南市外办网站发布。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济南市外办统一组织实施。考核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应聘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笔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济南市外办成立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调查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对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外办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济南市外办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文晶、朱文静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E817房间

邮编:250099

咨询电话:0531-66608655

监督电话:0531-66608678、0531-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