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按照人事代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受教育、卫生部门的委托,面向社会招聘295名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及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科和本科毕业生须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普通岗位及应聘铜都分校的毕业生须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阳谷常住户口。博士研究生、卫生类专业研究生、我省招募并选派到阳谷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应聘铜都分校的人员可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聘须知》和《招聘岗位汇总表》)。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采集应聘人员信息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30日09:00—8月3日18:00
2、查询时间:2014年7月31日09:00—8月4日18:00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要自觉诚信报名,登录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grs.gov.cn),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写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
4、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查询初审结果。
5、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4年7月31日14:00—8月4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阳谷县招聘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2014年8月11日—13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低保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期间,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应聘须知》),于2014年7月31日-8月4日到县人社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5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6、信息采集:2014年8月11日—13日,应聘人员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县人社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采集掌静脉和身份证信息。凡不按要求采集信息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和卫生两大类,县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笔试的命题、印刷、阅卷全部委托外地专业机构进行,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全部在报名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
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教材和对应学科高校教材;卫生类为所报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卫生类普通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岗位招聘数额,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件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应聘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
卫生类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思维能力;教育类分学科采用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公布。
面试结束后,教育类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卫生类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放弃考核体检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考核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核体检,费用自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于30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并实行回避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应聘人员或工作人员,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确保招聘结果的公开、公正。
通知附件与本通知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通知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与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635-6217238(教育)、0635-6263331(卫生)、0635-6173028、18866506099(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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