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157人
齐鲁人才 . 2014-07-01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人数》(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应具有东营市户口(含东营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的专科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的本科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户口不限,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岗位中对东营市户口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7月8日(含)之前落户。

(三)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8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市生源、东营市户籍或在东营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东营市入伍(含入伍时户籍在东营)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时间截至2014年7月8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为方便应聘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9:00—7月11日16:00。

查询及审核时间:2014年7月8日11:00—7月12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8日11:00—7月12日19:00。

2014年7月11日16:00网上报名结束之后,未报名人员不可再报名,已注册但未审核通过的人员可以在2014年7月12日16:00之前补充信息、上传头像照片或改报岗位,已经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已网上注册但未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在2014年7月12日16:00之前没有补充信息、上传头像照片的,视为自愿放弃。2014年7月12日16:00之后所有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只可以查看个人报考信息及网上缴费。2014年7月12日19:00之后缴费系统关闭,应聘人员不能再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银行为建设银行,请应聘人员提前开通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以免影响缴费)。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7月23日—7月26日。

报名网址: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yqrs.gov.cn)。

报名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报名时不通过网络采集个人电话等信息。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机关将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会说明未通过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会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机关将分类公布相应招聘岗位的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于2014年7月8日11:00—7月12日19:00登录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yq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4年7月23日—7月2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需进行现场确认的情况。东营市入伍(含入伍时户籍在东营)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乡低保人员,网上报名后,不实行网上缴费,需进行现场确认。

东营市入伍(含入伍时户籍在东营)退役2年内(退役时间以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表》(附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并提供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材料。以上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缴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乡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表》(附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以上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7月11日9: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与北一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区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7月8日(含)之前取得]、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综合类、医学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幼儿教师类四大类。各类均考两科,每科满分100分。综合类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考试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类考试科目为《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师类考试科目为《幼教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判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考生在时政方针、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公文知识、国情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各类每科均按50%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四类笔试均实行涂卡机读方式进行阅卷。

笔试时间:

2014年7月26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或《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或《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或《幼教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笔试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在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对考生有一科缺考或其他原因造成一科无成绩的,取消面试资格。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医学类面试采用与医务工作内容相结合的结构化面试方式;中小学教师类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中小学教师类定向招聘岗位根据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学科情况确定面试方式,学科相同时采用讲课的方式,学科不相同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幼儿教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各类均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所有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入闱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入闱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或《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或《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或《幼教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考核入闱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应不低于应聘同类别达到规定比例岗位中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考核体检入闱资格。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五、考核及体检

考核主要是对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查。经考核合格的,进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由区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东营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经资格复查不具有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或《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或《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或《幼教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入闱人员,递补最多进行两次。

六、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

七、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yqrs.gov.cn/

咨询电话:

综合类:0546—8268687

中小学教师类:0546—8251879

幼儿教师类:0546—8251879

医学类:0546—8221421

监督电话:0546—822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