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本科层次的地方青年政治院校。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迄今已有六十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分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4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7.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4亿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高级7人,中级1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级岗位应聘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5月7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5月7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5月1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网站(http://www.sdy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rsk@sdyu.edu.cn,邮件主题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本科+思想政治教育+张某)。
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及个人详细简历。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报到面试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30分钟以内。试讲由应聘人员按所学专业自选一门课进行讲授(20分钟左右)。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等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占60%,答辩占40%,在减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汇总平均出最后面试得分。面试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学校成立体检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体检考核工作。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工作由学校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
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东校区)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人事处(七号楼104房间)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106
邮编:250103
电子邮箱:rsk@sdyu.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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