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金乡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共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57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37名,卫生系统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海外硕士、博士留学生。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7、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告栏,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金乡县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金乡县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招聘报名基本情况表》,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将电子版《金乡县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表格中上传个人近期电子版证件照片)于5月2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8709227@163.com。
学历证书专业须与应聘职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博士毕业生应聘的,不限专业,不需填报具体职位,按照我县人才需求,符合引进条件的,根据本人所学专业确定聘用单位。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5月22日—5月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金乡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文峰路中国银行东50米路北)。
具体办法:应聘人员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报名基本情况表》、《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证件照片3张(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在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已就业毕业生应聘的(不含金乡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印章)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相近的,须提供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三)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
面试具体内容:县直事业单位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
面试分数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5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怀孕不能参加胸透的人员,可以暂缓胸透项目,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后,按照招聘程序再统一开展有关招聘工作。考察主要采取审核档案、外调等方式进行。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怀孕暂缓胸透人员不影响考察。
体检时间:5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五)选岗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选岗人员不能选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选岗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签订人才聘用协议,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面试、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被聘用后不按时到聘用单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金乡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8709227,0537-872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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