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政府法律事务室遴选3人公告
齐鲁人才 . 2014-04-29发布

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根据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威海市政府法律事务室面向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公开竞争选拔的方式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范围

(一)遴选职位及数额:市政府法律事务室科员3名。

(二)遴选范围:威海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甘于奉献,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专业。

3、具有1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法律相关工作经历,理论文字水平和法律实践业务水平较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及辞退的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及尚未做出结论、正在接受审计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见习期或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参加工作以来在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人员。有其他影响任职使用问题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至5月15日。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rsks.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威海市政府法律事务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whxzfy@126.com邮箱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请按通知要求,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威海市政府法律事务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遴选岗位所需的相关业务知识,重点测试法学基础理论、法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政府法制工作所涉及的公共法律知识等内容。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予以公布。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遴选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遴选岗位所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足70分的人员,取消遴选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根据遴选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遴选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办理相关调转手续。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而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经研究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注意事项

1、相关信息在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rsk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咨询电话:0631-5897012。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