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中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部分高层次人才,山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hando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后出生),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紧缺急需岗位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潍坊市中医院201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12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本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省、市优秀毕业生报考本次硕士研究生岗位,笔试成绩加4分。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5日12:00。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潍坊市中医院”网(www.wfszyy.com,下同)“人才招聘”栏目,从“潍坊市中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中报名。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潍坊市中医院”网(www.wfszyy.com,下同)“人才招聘”栏目,从“潍坊市中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连同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一般不低于1:2,特殊情况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携带个人信息资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个人简历、本人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证书、个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相关等级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在校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除以上资料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需携带招募通知书、服务期满证书或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两个年度的考核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携带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需需携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登记表》、服务期满证明或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两个年度的考核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省、市优秀毕业生需提交审批表格、红头文件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考生请于2014年5月5日上午8:30至6日11:30前到医院人力资源部(振华商厦对面,国家电网院内中医院办公楼三楼)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面试(包括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博士研究生及其他急需的学科带头人或技术骨干等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
(一)笔试:专业知识考试。
考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
面试地点:潍坊市中医院办公楼8楼(东风街与潍州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工商银行楼)。
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答辩。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所学专业知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医院成立招聘小组,招聘小组成员由市纪委、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及专家共同组成。
面试答辩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本场面试答辩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2、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答辩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按4:6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的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按3:7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报名原因岗位出现缺额时,从应聘同岗位或相近专业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或调剂。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6-8190012 0536-81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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