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齐鲁人才 . 2014-04-28发布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年龄应符合岗位要求。

(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烟台市生源参加山东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三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招考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4年7月底前毕业(有学位要求的需取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全日制统招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须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各种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教育、卫生、专业和综合四大类,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等详见《2014年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8:00--5月15日17:00。

审核时间:2014年5月6日10:00--5月15日18:00。

缴费时间:2014年5月6日14:00--5月16日12: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7日8:00--5月16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9日8:00--5月21日17:00(教育类)。

5月25日8:00--5月28日17:00(卫生类、专业类、综合类)。

报名网址:

http://rsldj.changdao.gov.cn/(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cdjtj.cn/(长岛教育体育局网)

http://jhsywsj.changdao.gov.cn/(长岛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0×160像素、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教育类、卫生类或专业类职位的考生,可同时兼报1个综合类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招聘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16日12时前工作时间内拨打招聘机关电话咨询或监督电话进行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5月16日17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5月16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长岛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5月19日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按准考证说明查询考试地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16日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县府街88号人大五楼)确认并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报名结束后,教育类、综合类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非定向相应的招聘岗位。卫生类、专业类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定向招聘计划调剂到非定向相应的招聘岗位。教育类、卫生类、专业类非定向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综合类非定向岗位,如调剂计划数为奇数的,先调剂1个计划到渔养安全生产管理员岗位,其余计划按县直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乡镇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1:1的比例确定。如调剂计划数为偶数,则按县直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乡镇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4年5月24日上午:8:00---10:00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会计教师、烹饪教师除外)。

2014年5月31日上午:8:00---10:00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综合知识(专业类)。

2014年5月31日下午:3:00---5:00综合知识(综合类)。

2、笔试科目

(1)教育类笔试科目专业课基础知识一科,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其中,会计教师主要测试《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经法规》等会计专业知识。烹饪教师主要测试《烹调技术》、《原料知识》、《成本核算》、《原料加工》等烹饪专业知识。会计教师和烹饪教师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一科,合并专业命题,主要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知识。

(3)专业类、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主要内容为法律常识、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

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各类考试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岗位计划在5(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6(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电视播音员、编辑记者、群众文艺辅导员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2、进入面试人员,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及就业推荐书。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所经历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满足招聘年限的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工作年限按实年计算,截至日为2014年7月底。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年限。

报名时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人员,必须出具录用或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免缴面试考务费。

(三)面试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进行,综合类采取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卫生类、专业类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方式,其中文化馆群众文艺辅导员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评方式进行。教师类采取试讲(说课)以及专业技能测评与试讲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其中会计教师、烹饪教师面试分为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评主要是实际操作能力,会计教师主要测试内容为会计电算操作。烹饪教师主要测试内容为食品雕刻及盘饰、热菜烹饪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会计教师、烹饪教师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评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教育类按笔试、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会计教师和烹饪教师按笔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评成绩3:4:3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卫生类、专业类、综合类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电视播音员、编辑记者、群众文艺辅导员岗位按笔试、面试3:7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面试合格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与考核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依次按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体检考核按招聘岗位计划在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进行。如等额体检考核人员通过体检、考核、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办理聘用手续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其中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对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发展潜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对德的考核,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兼报综合类岗位的教育类、卫生类、专业类岗位考生,进入公示期的,不允许继续参加兼报的综合类岗位考试。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中期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有关考务信息均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如本次考试因与全省公务员考试时间相冲突等特殊情况,将推迟考试时间。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长岛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理。

咨询电话:0535-3213585

监督电话:0535-321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