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张店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结合我区“都市森林”交响乐团和“城市天空”民族乐团专业人才短缺的现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协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
2、具有全日制艺术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大管、圆号、低音贝司、钢琴、单簧管、打击乐专业优先。
3、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至4月11日(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张店区文化出版局办公室(张店区新村路226号区政务中心4楼462房间)。
报考人员需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到场填写《文化协管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笔试
命题公文写作,笔试分为100分制。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考核的方法进行。由区文化出版局领导、乐团艺委会专家参与。面试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情况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名额。体检项目、体检医院由区文化出版局确定,参考人员凭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文化协管员平时由安置部门管理使用,有演出活动和排练任务时,由乐团调度使用。
四、工资待遇
协管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一年制。文化协管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张店区机关单位聘用编外工勤人员的标准执行。
本次招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张店区文化出版局。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3-2869996
联系人:汤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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