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资格审查和填报志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4月13日(周日)
(1)本科生:上午800开始。
(2)硕士生:下午2:00开始。
(3)项目生:下午4:00开始。
2、地点: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潍坊市胜利东街88号)3号教学楼C区二楼报告厅。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坐18、68路公交车(始发)到牧校或北海花园B区站下车。汽车总站乘坐12、35、环32路(西行)至中百大厦(百货大楼)站下车,换乘18、77、环16路公交车(东行)至牧校或北海花园B区站下车,过马路进北校区大门口北行80米右转进3号教学楼,沿楼梯到二楼报告厅。
3、资格复审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加盖公章)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的,须提供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
(4)《山东省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1份,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盖章符合要求。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入党时间与《报名登记表》中记载不一致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资格初审时有其他特殊情况(年龄、专业名称等)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山东省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诚信承诺书》(1份,本人签字)。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省外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出具所在院系审核盖章的《特困生证明》。
上述材料中需提供复印件的,数量均为1份,请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备检,资格复审后由市委组织部留存。
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准备齐全所有相关材料。因携带资料不全影响资格审查和填报志愿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填报志愿
1、时间:4月13日(周日),在资格复审后压茬进行。本科生在上午9:00开始,硕士生在下午3:00开始,项目生在下午5:00开始。
2、地点: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潍坊市胜利东街88号)3号教学楼C区二楼报告厅。
3、参加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
4、程序: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到县市区、开发区。笔试成绩相同的,现场以抽签方式确定填报顺序。
5、有关要求:
(1)填报志愿开始后(以第1位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准),仍未按时到场的,排在所有考生的最后填报志愿。每个职位均达到1:3比例后,仍未能填报志愿的考生,从16个县市区、开发区相应职位中抽签确定填报志愿,同一职位限一名考生填报。填报志愿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每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3)填报志愿情况现场全程公示。
三、其他事项
1、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或填报志愿的,可委托1人持本人及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到现场代为办理,同时带齐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2、除考生和委托人外,其余无关人员一律不能进入工作现场。
3、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于4月10日上午11:00前,编辑短信“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参加或不参加”发送至15692360618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联系电话:0536—8789073(传真),1386365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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