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简章
齐鲁人才 . 2014-04-04发布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医疗卫生力量薄弱,导致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根据区人民医院、中医院2014年人员差额事业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将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山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hando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医院学科建设规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岗位分A类和B类。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医疗专家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往届毕业生必须拥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应届毕业生必须能够正常毕业,且取得学位证书。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免费网上报名、单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0日9:00—4月16日17:00。

报名网址:www.xuecheng.gov.cn(薛城区政府网)

www.xcrc.gov.cn(薛城人事人才网)

报名邮箱:xcqrmyyzp@163.com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址下载打印《2014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任职资格证、大学期间获得荣誉证书等,应届毕业生报名不需学历、学位证书,但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证明资料需要扫描上传,并上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最后将《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压缩,以“招聘单位名称+姓名+职位”命名为主题报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邮件发送成功后将自动回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者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区人社局和卫生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4月18日17:00前统一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A类考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医疗专家不受比例的限制。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区人社局、卫生局和区人民医院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区人社局、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将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审通过人员,于4月24—25日到薛城区人才市场服务大厅(薛城区永福南路永福大桥北)领取准考证,并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接受资格审查。报名表必须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取消其考试资格。

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医疗专家只进行面试,其余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4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分为医药卫生必修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医药卫生必修基础知识考察应聘者全日制医学类必修科目掌握情况,专业基础知识考察应聘者报考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医药卫生必修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各占50%)。笔试成绩在薛城区政府网和薛城人事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

A类岗位考生、经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考察合格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医疗专家,自动进入面试。参加笔试的B类岗位考生,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薛城区政府网和薛城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薛城区政府网和薛城人事人才网)。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按照岗位类别分类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记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医疗专家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薛城区政府网和薛城人事人才网公布。

拟录用人员需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后,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五、考核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追加招聘计划。

考核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重点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后仍达不到录用标准的,取消其资格。

公示前,因弃权、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体检录用标准等原因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区纪委(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事宜。区纪委(监察局)指派专人进行全程监督。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本《简章》由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632—4412602(区监察局)

咨询电话:0632—4480659(薛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632—4485307(区卫生局政工科)

0632—44268064426596(薛城区人民医院政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