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以及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市委决定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改革办”),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委政研室。为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2014年市委改革办面向全市党政群机关公开考选1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数额
市委改革办综合文字公务员岗位10名。
市委改革办综合文字事业人员岗位5名。
二、考选范围条件
考选范围:公务员岗位要求为全市党政群机关(不含垂直部门)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事业人员岗位要求为全市党政群机关(不含垂直部门)中使用事业编制,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在编在职、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考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综合文字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3月。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热爱综合文字工作,熟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
3、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0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76年3月20日后出生)。
6、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干部选拔任用试用期、公开选拔试用期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3月24日9:00至26日18:00。
审核时间:3月27日14:00至28日14:00。
报名采取部门动员、个人自愿、组织推荐方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各部门根据考选要求,在充分动员、个人申报、资格初审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德州”门户网站(http://www.dezhou.gov.cn)、德州党建网(http://www.dzdj.gov.cn)、德州新闻网(http://www.dezhoudaily.com)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写《2014年中共德州市委改革办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须使用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注册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2)部门初审。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干部(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本人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需为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时报资格初审部门审核。资格初审部门根据职位考选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审核同意盖章后,3月26日14:00前将《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汇总表》各一式一份,连同报考人员照片、《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集中报市公开考选工作办公室(新城综合楼12楼西第二会议室)。
(3)资格复审和印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身份、条件等信息,对市直部门报考人员随报随审,对县市区报考人员集中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考选数额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相应核减职位数额。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文字写作水平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考选数额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
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单上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70%、30%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考选数额1.4: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查阅本人档案,核实有关登记材料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结束后,按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公示试用。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职务以报名时职务为准,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职务不得发生变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整个考选工作具体组织。
为确保考选工作公正、公平,及时将考选职位数额、报考范围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面向社会和媒体公开。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全程监督。
严肃考选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咨询电话:2687629(市委办公室);2687677(市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534-12380 268780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考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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