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曹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
齐鲁人才 . 2014-03-21发布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菏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精神,曹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医学类研究生。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前学历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30人。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限),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凡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6日至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曹县人社局西楼服务大厅。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本人(不准请人代替报考)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月内)2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清晰照片2张,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院校出具的所学科目考试成绩表。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博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

1、笔试

报考人员需参加卫生基础知识考试。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卫生基础知识:2014年3月30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时间:2014年4月2日。

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其次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考试总成绩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和考核

依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考核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博士研究生被曹县人民医院聘用后,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40万元。其配偶可在同类同经费性质之间办理调动手续。

硕士研究生被曹县人民医院聘用后,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6万元,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8万元,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将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本招聘公告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398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