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招远市广播电视台、吕剧团招聘6人公告
齐鲁人才 . 2014-03-15发布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工作需要,2014年招远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主持人3名,招远市吕剧团公开招聘演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山东省户籍或山东省生源(指最后一次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户籍所在地为山东省范围内)。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2014年全日制国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中专、大专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四)全日制国家统招院校毕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所载为准)、学历等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见附件《2014年招远市广播电视台、吕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中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附件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五)2014年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他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但报名前须已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六)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招考回避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在读全日制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在读全日制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等详见附件《2014年招远市广播电视台、吕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方法: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对报名时恶意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资料扰乱报名秩序的及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和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对应下载《招远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或《招远市吕剧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按照对应的填写说明(附件)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于2014年3月13日——2014年4月13日发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并将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具体见下面所列)在2014年4月13日前对应邮寄或送达到招远市广播电视台(受理报考电视主持人岗位的考生)或招远市吕剧团(受理报考吕剧演员和舞蹈演员的考生)。考生因材料寄错地址或邮寄途中丢失等所造成的后果,招聘单位概不负责。在2014年4月13日前招聘单位未收到证明材料或收到的有关证明材料不齐的,视为报名无效。

(2)联系方式

招远市广播电视台联系人:栾志娟。电话:0535—8165828。电子邮箱:zytv8165828@163.com。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100号。邮编:265400

招远市吕剧团联系人:单翠娜。电话:0535—8212090。电子邮箱:1226973049@qq.com。地址:山东省招远市府前路128号。邮编:265400

2、考务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zyld.gov.cn(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招远政务网)。

3、报名需提供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邮寄或送至招聘单位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事先注明应聘岗位及姓名)、新一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毕业证的,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信(式样见附件)或就业推荐书。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国内全日制学历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广播电视台电视主持人岗位的,还须提交个人作品DVD,近期全身彩色免冠照片1张,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本人简历。除此之外,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及其隶属的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尚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参加“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应聘,须提交服务单位及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见附件)。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如:报考吕剧团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本次招聘规定的“工作经历”时间是指在相关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报名时须出具相应资质单位所开的工资证明。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按实年计算,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

邮寄材料时,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等证书邮寄复印件或扫描件。照片、户籍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工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邮寄原件。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结束后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最终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经审查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在指定网站发布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发布名单时一并通知)填写亲笔签名的《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缴纳考务费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和减免考务费用。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随时登陆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查询相关信息,因考生原因未看到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1)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思想品德等基础性知识。

(2)时间:2014年4月19日上午9:00—10:30。

(3)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需凭准考证和新一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

应聘电视主持人岗位的,面试包括个人现场形象才艺展示、镜试和现场模拟主持三项。考生先根据个人现场形象才艺展示由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进入镜试和现场模拟主持人选,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参加个人现场形象才艺展示的实有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镜试和现场模拟主持人选。进入镜试和现场模拟主持人员确定后,考生个人现场形象才艺展示成绩不再考虑,镜试和现场模拟主持两项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

应聘吕剧演员和舞蹈演员岗位的,面试包括自选表演、基功和多能三项。考生自选表演、基功和多能三项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宣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不合格(即面试总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总成绩占7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达不到此比例的按面试合格实有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最终聘用的,按面试总成绩排序。面试总成绩仍相同的,电视主持人岗位再按镜试成绩排序,吕剧演员岗位和舞蹈演员岗位依次按自选表演成绩、基功成绩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以加试后的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各岗位的招聘数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弃权。对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审查及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若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四)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审查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后,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登录“招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zyld.gov.cn)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yld.gov.cn)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咨询电话: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8216837

招远市广播电视台 0535—8165828

招远市吕剧团 0535—8212090

监督电话:

招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0535—8232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