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择优考选急需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滨州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12日-18日18:00。
现场考试时间:2014年3月23日下午2:00-6: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在3月12日12:00至3月18日18:00发送至滨州市卫生局人事科教科邮箱(人才招聘专用邮箱:bzwszp@163.com)。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不在以上时间范围内的,视为没有参加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请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于23日上午8:30-12:00到滨州职业学院2号实训楼(学校塑胶操场南邻)一楼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考试免收考务费。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研究生岗位需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1.2:1的,原则上根据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如低于70分(满分100分),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资格。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滨州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考察人员,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六、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被聘用人员统一实行非在编人员人事代理管理。一经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各单位按岗位需求,与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按照所聘单位在编人员工作执行,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滨州市卫生局:3361136
中共滨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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