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烟台市莱山区拟从2014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中选聘2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专业及数量
1、文秘岗位4名,要求为中文类、新闻类、法律类、历史类专业。
2、建筑管理岗位3名,要求为建筑类、交通工程类专业。
3、信息管理岗位4名,要求为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专业。
4、经济管理岗位4名,要求为会计财务类、审计类、经济管理类、统计类专业。
5、综合管理岗位5名,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满1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
3、在校期间须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且任职满1年(任职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10日)。
4、大学本科毕业生应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应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应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2014年7月底前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莱山区组织的任何考选。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1日9:00—3月15日15:00。
审核时间:2014年3月11日10:00—3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3月11日10:00—3月17日24:00。
查询时间:2014年3月11日9:00—3月18日17:00。
报名网址: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http://www.laishanedu.cn/(莱山教育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ls6891572@163.com)网上报送个人相关材料进行预审(电子邮件需包含《报名登记表》、全身生活照片一张及所需各项证明材料扫描件),邮件标题为“学校+专业+姓名”。网上预审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15时。招考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3月16日10时前拨打招聘机关电话咨询或监督电话进行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3月15日15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3月17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3月24日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按准考证说明查询考试地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3月30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地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见《莱山区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报考指南》。
4、其他。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文秘岗位、建筑管理岗位、信息管理岗位和经济管理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到综合管理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时间为3月30日。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2、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需提报的证明材料见《莱山区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报考指南》。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范围。如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211”、“985”高校,普通院校毕业生和中共党员入党时间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标准及费用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实行等额体检,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七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考选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考机关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在注重了解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的同时,突出对德的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在区直部门和街道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分配,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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