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烟台龙口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齐鲁人才 . 2014-02-25发布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六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拟从2014年应届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考选3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进行重点培养,其中市直14名(A岗位)、镇街区16名(B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中共党员(2013年7月前入党,毕业前按期转正)。

(三)“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以最高学历为准)。非“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担任过院(系)以上学生会主席或研究生会主席(至少满6个月)。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五)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六)本次考选不限专业。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5、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或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超过1年的。

6、2010年至2014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其他考试录用。

(二)报名及考务查询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krc.gov.cn(龙口人事人才网)。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http://www.lkedu.org(龙口教育网)。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4年3月5日8:30--3月7日17:00。

审核时间:2014年3月5日13:30--3月8日12:00。

缴费时间:2014年3月5日13:30--3月8日17:00。

查询时间:2014年3月5日13:30--3月10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12日8:30--3月14日17:00。

(四)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照片大小110×160像素)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陆时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3月8日17: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3月7日17: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3月5日13:30--3月8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龙口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3月12日8:30--3月14日17:00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4、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3月16日8:30至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龙口市委组织部干部科(龙口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806房间)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能力和综合写作两科。

2、笔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基础知识能力;下午14:00-16:30综合写作。

3、计分办法。笔试结束后,按照基础知识能力、综合写作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A、B两个岗位分别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A、B两个岗位面试人数分别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龙口人事人才网查询)到原山东省龙口市人才市场(龙口市东莱街道通海路39号,东莱街道办事处北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龙口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和日常全身五寸彩色照片各两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院党组织出具的学历证明,入党证明,学生表现鉴定材料,担任过院(系)以上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证明,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A、B两个岗位分别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A、B两个岗位分别进行,每组评委由7人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余下5人的平均分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A、B两个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依次等额体检、考察。如同一聘用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基础知识能力成绩确定。如仍相同,依次按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员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考选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考选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考选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形式,了解考生的各项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http://www.lkrc.gov.cn(龙口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龙口市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如期毕业或取得相应学位,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因弃权、取消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A、B两个岗位分别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变更联系方式的要及时告知考选主管机关),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18853562902

监督电话:0535-851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