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其他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医疗护理骨干42人,临时护理人员50人。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2、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三楼办公室(地址:华夏路与沃尔沃路交汇处)。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1)《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可登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或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ykf120.com./)下载。(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整理成册的所有证书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属在编在职人员报名的,需同时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审核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法及内容
医疗护理骨干和临时护理人员以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医疗护理骨干按拟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临时护理人员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和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ykf120.com./)公布。
五、考察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医疗护理骨干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管理。临时护理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待遇从优。
报考咨询电话: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9-8800512)。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局(0539-8800061)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0539-8769188、0539-876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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