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关于济南市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社保和岗位补贴等内容,济南市人社局进行了具体的政策解读如下:
1.企业(单位)吸纳哪类就业困难人员可领补贴?
答: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是指我市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50”人员)人员;零就业家庭(含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的“4050”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年后孤儿。
上述人员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需到本人户籍(持居住证的至登记住址)所在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单位吸纳)认定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请表》。
认定程序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流程》执行。
2.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条件是?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单位)新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向企业(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与招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和时间,给予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人员。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年龄认定以登记失业人员的信息为准。企业应优先招用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3.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1)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岗位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4.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答: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单位)于每年6月、12月的20日前,持《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向企业(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资金发放申请。经审核,根据实际招聘人数和时间,给予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单位登录,线上上传材料单位工商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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