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12000余灵活就业从业人员可获意外伤害险补贴
齐鲁人才 . 2021-04-28发布

当前,山东省正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让新业态人员权益更有保障。近日,泰安市也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引导新业态平台为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政策规定,政府将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补贴100元。

近日泰安市新出台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泰安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享受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平台范围包括,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或总部在外地、长期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行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依托这些平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且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为其购买或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均可享受该项补贴。

根据补贴标准,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金额高于100元的按照100元的标准执行。

为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助推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近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泰安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鼓励引导电子商务、网约车、快递、外卖等新业态平台为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泰安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马怀民告诉记者,该项政策的出台,不仅降低了泰安市新业态灵活就业从业人员的从业风险,提高了安全保障水平,也是对解决新业态灵活就业从业人员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问题的一次探索,对促进泰安市新业态领域行业健康发展、助推灵活人员就业和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据统计,该项政策的实施将惠及全市12000余名新业态灵活就业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