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出台18条新政支持灵活就业
齐鲁人才 . 2021-01-20发布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多渠道灵活就业,近日,山东省威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工作的通知》,围绕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鼓励支持自主创业、优化灵活就业供需匹配、开展针对性职业培训、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营造重视支持灵活就业良好环境等六大方面提出18条新政,充分挖掘本地季节工、钟点工、闲散劳动力等人力资源,为企业短期用工提供保障,引导从业者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促进供求双方精准匹配。

  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

  发展小店经济

  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增加商业资源供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城市商业综合体、商联体平台,打造升级社区、批发市场、现代商圈、特色街区等小店集聚区。引导电商平台为小店提供营销推广、聚合引流等数字化服务,鼓励采取降低门槛、发展增值服务等方式降低小店运营成本。支持品牌供应商开放产品和渠道资源,鼓励减免小店代理费用。

  支持特色经营方式发展

  按照合理布局、集中经营、确保安全原则,规划建设夜市、便民市场、集中摊点群等经营场所,并对经营种类、经营时间、环卫保洁等作出规定。经营场所优先安排低收入群体、家庭困难人员。支持因地制宜、因城而宜,丰富夜经济业态。指导各区市制定占道经营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做好夜市、便民市场、集中摊点群等经营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秩序,加大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对店外经营场所进行划线定位,有序经营。拟定占道经营的管理规定,对经营种类、经营时间、环卫保洁等提出明确要求。

  扩大新就业形态规模

  培育引进优质电商企业、电商服务机构,组织电商直播、电商培训活动,引导更多人员开展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活动,带动增加灵活就业岗位。培育引进一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物流配送、线上教育培训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带动增加灵活就业岗位。合理设置网约车经营准入标准,采用“就近办”“直接考”等便民服务举措,更好顺应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新需求。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支持自主创业,培养适应新就业形态的新时代劳动者。鼓励兼职就业、副业创新。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

  放宽准入限制

  在政府指定场所、时间内从事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销售及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

  减轻税费负担

  退役士兵、贫困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对参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的农民,暂免收取考试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征集线索,清理整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规范收费标准和程序。

  发放创业补贴

  对正常经营满6个月且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新注册(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提供贷款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可分别申请最高20万元、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建筑装修等行业,实施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优化灵活就业供需匹配

  搭建“数字零工市场”

  完善“数字零工市场”功能,利用AI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丰富“远程面试”“智能匹配”等功能,搭建实时在线的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强化灵活就业供求信息采集,通过线上平台展示发布企业短期用工、家政服务项目和劳动者求职等信息,对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求职者进行精准画像,促进供求信息实时在线匹配,劳动者和居民家庭可登录平台求职或获取个性化服务,企业可在线招聘短缺用工。引导“数字零工市场”规范运行,引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机构入驻线上平台,同时鼓励机构自建信息对接平台,在给予相关奖励补贴、享受入驻园区政策、确定诚信服务机构、入选行业骨干企业等方面优先支持,推动灵活就业健康有序发展。

  拓展线下灵活就业洽谈场所

  市、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拓展线下灵活就业招聘专区、举办灵活就业专场招聘,提供岗位撮合、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要设立线下零工市场,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先行试点,为灵活就业人员代理信息发布、用工对接等业务,设置必要的电脑、桌椅、停车位等设施,方便供需双方进行面对面洽谈。完善停车管理,在符合条件的路段规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加强违法停车管理,方便招工车辆短时停靠、即停即走,维护零工市场周边道路停车秩序良好。

  发展村居劳务中介组织

  支持有条件的村居,采取村集体或个人出资等方式,设立劳务中介、劳务合作社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入市场化机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组织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开展针对性职业培训

  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培训规模

  将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范围,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灵活就业人员的职称可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各区市也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做好兜底服务。选择可就业创业的最小技能单元,开发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加快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提升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

  规范劳动报酬支付

  严格执行省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作权益。探索发布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职业(工种)市场工资价位。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监察执法力度。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缴费。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坚持先参保、后开工,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档案托管服务。

  推动新业态行业集体协商

  在快递、外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新业态领域行业推进集体协商,引导双方就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劳动保障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

  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规定给予不超过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建立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对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企业,按规定为其灵活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且人员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按照每人每年最高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保险费数额低于100元的,按照实际数额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不与其他职业伤害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营造重视支持灵活就业良好环境

  加强引导服务

  各级政府要将支持灵活就业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重要举措,全面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收费。因城施策,加大对灵活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发展政策支持、服务供给。健全部门间协调推进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灵活就业发展的痛点、堵点。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服务制度。将支持灵活就业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评测内容。

  树立灵活就业典型

  在技能人才评选中扩大灵活就业比例,激励灵活就业人员岗位成才。充分发挥零工市场作用,加大对灵活就业特别是妇女灵活就业典型、吸纳灵活就业示范平台企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