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市医保局组织“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医保专场活动。今年,市医保局承担了医疗保险提标准、降费率和扩建医保工作站两项市办实事,目前均已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据悉,截至2020年8月底,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87.80万人,同比增长2.3%。参保人数稳定增长,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其中,职工医保参保401.05万人,同比增长5.5%;居民医保参保486.74万人,同比持平。全市职工医保基金收入114.57亿元,同比下降15.01%;支出111.44亿元,同比降低5.18%。居民医保基金收入27.19亿元,同比下降5.24%;支出34.08亿元,同比增长4.69%。
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人均提高30元
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收支和财政承受能力,我市对2020年度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进行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由人均360元提高至398元;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了30元,由人均668元提高到698元,总筹资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096元,财政补助标准和总筹资水平均为全省最高。
与提高筹资标准同步,居民医保待遇相应进行了调整,首先是提高居民门诊大病报销标准。为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负担,我市针对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等重疾以及高血压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等慢性疾病、常见疾病,实施了门诊大病保障制度。目前,我市已确定59种门诊大病病种,根据疾病治疗需求,确定了36种有限额病种和23种无限额病种。从1月1日起,参加居民医保的门诊大病患者签约在社区医疗机构或一级医院的,合规的门诊大病医疗费,超过核定病种限额以上的部分,医保再报销30%,减轻居民门诊大病患者就医负担。截止8月底,已有3287人享受门诊大病再报销政策,再报销金额260余万元,人均额外报销近800元。
同时,提高了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用药保障水平。我市依托门诊统筹保障制度,积极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一是将常用药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用药保障范围,目前降血压药物有67种,降血糖药物有43种;二是进一步提高报销标准,居民门诊统筹支付比例由40%提高至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成年居民由720元提高到800元,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由400元提高到600元,保障水平居全省首位。截止8月底,有31.5万高血压患者和14.4万糖尿病患者享受“两病”报销,医保分别报销2156万元和1415万元。
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留观均纳入医保范畴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医保系统主动担当,扎实工作,按照国家、省部署,及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患者救治和经济社会发展、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将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医疗机构留观人员纳入综合保障范围,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为全市定点医院预拨医保专项救治资金1.23亿元,确保定点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预拨医保资金6.84亿元,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三连降”,预计全年为全市企业减负约39.1亿元;全面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实行慢病患者长处方、医保服务“不见面办理”等等,为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医保工作站扩建至200家
针对我市医保经办服务主要集中在区、市两级,街道、社区等基层服务能力薄弱、老年群体服务需求大的现状,市医保局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决定利用定点社区医疗机构的平台优势,设立医保工作站,将医保临柜服务延伸至基层一线,从2019年6月1日首批医保工作站顺利落地试运行,截止目前,全市先后设立了200家医保工作站,提前完成全年目标。9项医保窗口服务事项全部下沉,共办理了约1.36万笔医保服务事项,为广大参保人提供了切实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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