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企业保就业!我市实施“以工代训”专项支持计划
齐鲁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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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6发布
近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转发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3号)文件,对我市新吸纳就业和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开展“以工代训”专项支持计划。
根据专项支持计划,对我市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此外,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 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
聚焦“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补贴范围可扩大到大中型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吸纳就业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困难企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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