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保农民工返城复工
齐鲁人才 . 2020-02-15发布

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城复工工作,事关农民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事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但农民工返城复工高峰期与疫情防控关键期叠加,使得疫情防控工作更加艰巨。近期,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司法等多个部门,以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农民工返城复工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属地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小落到位,扎实做好农民工群体返城复工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同时《通知》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一是坚决做好农民工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等作用,广泛开展应对疫情政策措施宣传讲解,引导农民工科学防控,切实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

二是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农民工返岗复工。农民工输出地要及时跟踪主要输入地疫情变化,预判农民工返城高峰时间和规模,做好主要输入地企业用工、复工、交通、疫情等信息的集中发布;农民工输入地要加强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用工情况监测,动态掌握用工需求,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加强与农民工主要输出地的有组织对接服务。

三是畅通外出农民工运输服务工作。各地要在党委、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联动机制,摸清农民工群体集中返程出行需求。积极提倡自驾、拼车、包车出行,鼓励用工集中地区和集中企业通过组织专车统一运送等方式为农民工返城复工提供点对点的出行服务,因地制宜开展面向农民工群体的政府指定道路运输和定制化运输服务。

四是扎实做好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对于暂不外出且暂无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引导参加线上学习培训,掌握就业技能;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就业困难的农民工,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推行就业政策申领、就业服务网上办、自助办的“不见面”网上服务。

五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依法依规处理农民工因疫情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劳动关系问题。畅通司法、人社仲裁和监察、信访等维权渠道。

此外,《通知》强调要加强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部门协同。切实发挥全省各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 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