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缓缴失业险职工可享技能补贴
齐鲁人才 . 2020-01-13发布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发改委和工信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稳岗返还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将根据技术技能证书级别的高低,发放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补贴。经批准可缓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职工,在缓缴期间可以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规定,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按2000元标准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专业技术类证书从上至下,分为四个级别的,最高级别和高级别按2000元标准发放,中级别按1500元标准发放,初级别按1000元标准发放;三个级别的,按高级别2000元、中级别1500元、初级别1000元标准发放;两个级别的,按高级别2000元、低级别1500元标准发放;不分级别的按2000元标准发放。

  同时,《通知》明确,专业技术类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增项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证券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享受一次补贴。

  根据山东《关于加快七大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财政支持重点高耗能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政策,参照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稳岗补贴政策,《通知》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七大高耗能行业企业,按照不高于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予稳岗返还。

  同时为加快推进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山东省人社厅将向各市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要求各市主动对接企业,并向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及时按照规定程序落实政策。对于以独立缴费单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并按照规定参保缴费的企业,《通知》还规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稳岗返还。

  记者了解到,失业保险待遇支付能力(月数),是指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除以上年度各项失业保险基金月均支出。《通知》要求,实施企业稳岗返还的统筹地区,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1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待遇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