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意见》提出,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力争培训50万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学徒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待遇,国家给与企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
《意见》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力争培训50万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培训学徒50万人左右。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要建立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企业应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培训机构应为学徒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导教师。同时,学徒培养应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结合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
“同时还要健全企业对学徒培训的投入机制。”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此外,要完善财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人社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
这位负责人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公共财政保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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