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服务推介会,就今年以来青岛市推动“放管服”改革,有关公积金贷款流程优化调整、组合贷款模式调整、申贷证明材料减证增效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并重申了房企不得拒贷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推动公积金贷款合作签约顺利开展。
据悉,近年来,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政策性低利率优势,已成为广大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的融资首选,其中商贷公积金组合贷款因具有更高的实用性,受到了市民较多的关注。此次会议中,对组合贷款进行了优化调整,实现受托银行与抵押权银行分离,解决了绑定银行开户问题,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处长曲丽妍介绍,组合贷款之前是会指定合作银行,该家银行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后才能办理组合贷款,因此非开户银行无法办理,这就对职工组合贷款造成了一定的局限性。“比如之前购房职工会遇到只有某家银行的某个支行可以办理组合贷款,而房企指定的抵押贷款银行并非该支行,这种情况只能让职工放弃办理组合贷款。”
据介绍,现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组合贷款全面放开,只要是总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协议,则其下属所有网点均可办理组合贷款,便民制度更加宽泛。“只要签署协议,那么政策适用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所有管理处,也同样适用于银行下设所有可以办理贷款的网点,不再局限于某一家某一处。”曲丽妍介绍说,“目前已经签署协议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青岛银行及农商银行,未来将争取覆盖到青岛所有银行。”
此外,曲丽妍还表示,公积金管理中心致力于打破多年来组合贷款的“壁垒”,真正做到惠民便民。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要求组合贷款的审批速度进一步提高,全面实施便民增效服务,让广大职工真正享受到公积金“保障性、互助性”的重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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