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1日起申报
齐鲁人才 . 2018-06-11发布

记者从张店区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落实工作,张店区定于2018年6月11日-6月15日受理2014-2017年结转人员、2018年新增人员社保补贴材料。

据悉,用人单位申报2018年社保补贴需满足下列条件:张店区及淄博市(单位注册地址在张店区)内登记注册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生产或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登记注册地址一致;申报人员须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并在签订一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之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必须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存在有效认定信息,并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中存在有效的登记认定信息;按规定为所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新增人员须是用人单位2018年新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凭证规范。

此外,要求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两项”补贴申请表》必须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提供的材料无效。各申报单位需将2015年结转人员、2016年结转人员的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和报送;如果申报单位还有2014年结转尚在补贴范围内的人员、2017年结转人员、2018年新增人员,需要另外准备一份相关材料进行报送。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