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 吸引人才就业创业
齐鲁人才 . 2018-05-09发布

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离不开各行各业人才的支撑,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制定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20条工作措施》,重点从改革户籍制度、深化居住证制度等方向发力,吸引更多人才来鲁就业创业。

山东进一步降低城镇落户门槛,确保各类人才落户无障碍。取消省级高层次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子女落户限制;取消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专业职称、技能等级人才的就业年限、社保年限、单位性质、居住场所的落户限制;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急需各类技能性人才可凭人社部门证明直接落户。

山东进一步深化居住证制度,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是流动人口享受公共服务的重要凭证。《措施》规定,一是深化“互联网+”应用,鼓励、引导用工单位、流动人口本人通过互联网申报居住登记。二是规范居住证申领,流动人口除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以上外,凡能够提供在居住地申领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五险”证明、办理学籍登记、租赁住房等满半年以上证明材料的,均可申领居住证;三是改进居住证制发,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和流动人口聚集较多的公安派出所,自行配备制证设备,当场制发居住证,以保证到新旧动能综合试验区创业就业的外来人口,平等享受当地政府规定的公共权益和各项便利。

山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确保人口服务管理环境有温度。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件“烦心事”,打造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服务新模式。一方面减材料、简流程、减审批,实现审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另一方面深入实施智慧公安建设,推进“一网通、一网办”等,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着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