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是党的“三农”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科教兴农战略的生力军,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山东基层存在农技人员老化,专业技术人员“进不来”“招人难”等问题,山东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更多地向基层农技人员倾斜。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
严格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编制管理
《措施》提出,严格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编制管理。农业产业占比较高、农技推广任务重的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全县农技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严格编制管理,对现有农技推广岗位人员进行登记,分流非专业人员,切实做到专岗专用,及时补充专业人员,不得超编进人。
创新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引进方式
基层农技推广人才的引进与配备,要综合考虑当地农业产业特点和规模、工作职责和任务、服务对象状况与分布、服务半径与手段、地域范围与交通等因素,且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符合岗位职责要求。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县(市、区)组织、人事和农业等部门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引导“三支一扶”学生加入队伍
自2018年起,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不得再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岗位。
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机制
自2018年起,每年由省农业厅会同省直农口有关部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免学费定向培养200-300名基层农技推广本科、专科生,加大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定向培养生的学费由省财政承担。
严格落实教育培训制度
省直农口有关部门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负责人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每3年轮训一遍;对基层农技推广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支持各类人才服务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将齐鲁乡村之星、科技特派员,作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的补充力量,引导其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与农技推广有关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建立由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的专家学者,与基层骨干农技推广人才建立一对一联合团组,共同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技推广新模式。每年选派到西部经济隆起带及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的200名科技人员,根据需求有针对性地到乡镇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解决基层共性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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