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26条新政促就业创业 涉及七个方面(图)
齐鲁人才 . 2017-12-1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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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对2016年以后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2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12月13日上午,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7〕27号,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出台了26条新的政策措施,涉及就业优先战略、大众创业工程、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计划、技能提升工程、公共就业服务、强化监督落实七个方面。

  特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最高奖补100万

  意见明确,将新兴业态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支持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新兴业态发展,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补贴。新兴业态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住房公积金。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建立政府补贴职业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发布制度、培训补贴标准与培训成本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对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适当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对认定为青岛市特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另外,实施“金蓝领”培训和“技能大师”培养资助项目,对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最高5000元培训补贴。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最高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健全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用人单位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加大技能人才交流引进,对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在落户、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秀高层次人才待遇。

  小微企业可申请

  最高300万元贷款

  意见规定,对创办各类市场主体(含社会团体、事务所等)且持有有效注册登记证明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从事个体经营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创业者,符合条件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不超过5年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区市、功能区可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按规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又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再给予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补。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毕业生、城乡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入驻由社会力量创建、经评估认定的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可享受3年内租金减免,由所在区市、功能区统筹给予奖补。此外,在拓宽投融资渠道方面,本市规定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4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按期还本付息的根据创业实体带动就业情况给予最高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按期还本付息的按照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

  另外,举办中国青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大赛,对获奖创业项目给予资金奖励、园区入驻、风投对接等扶持。开展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活动,在全市评选一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的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团队,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积极培育创业典型,对市级评选的“青岛市十佳创业明星”“青岛市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2020年实现基本公共 就业服务均等化

  意见指出,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养老、医疗社会保险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同时,将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0年,实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户籍人员享有同等政策扶持。深化“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实现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的全程在线公共就业服务。

  接下来,青岛还将实施新一轮家庭服务业政策,推进家庭服务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大、吸纳就业效果显著的家庭服务业品牌机构,由市、区市给予一定奖补。加快推进家庭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对获得市、区市级诚信机构的给予一定奖补。提高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稳定性,延长家庭服务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期限,各区市可适当提高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和稳定就业岗位奖励标准。支持搭建家庭服务业智能云平台,创建一批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基地,由市、区市财政给予一定奖补。

  毕业生基层就业

  享2000元安家费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本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对2016年以后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2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给予培训费补贴。

  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鼓励非毕业年度在青高校大学生取得职业资格(水平)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予最高2000元补贴。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设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有扶贫任务的区市基层事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职位岗位专业限制、单独划定笔试分数线、降低学历要求或开考比例。

  另外,为了做好新旧动能转换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本市将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护航行动,鼓励引导去产能企业尽最大努力挖掘内部安置潜力,从源头上减少失业。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强化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中符合条件的至少一人稳定就业。做好贫困人口就业帮扶,落实扶贫公益性岗位、扶贫就业项目、扶贫技能培训等扶贫政策,确保有就业、创业和培训需求的贫困人口100%帮扶就业、100%帮扶创业、100%参加免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