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淄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发布《关于申报2016—2017年度淄博市企业引进博士及“双50强”企业引进硕士补贴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双50强”企业硕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
补贴发放通讯录
本次申请补贴范围为:淄博市企业新引进的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全职博士研究生(2016年10月18日—2017年9月30日之间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淄博市“双50强”企业全职引进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在2016年10月18日—2017年8月22日之间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2017年8月23日—2017年9月30日之间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 (随第一次生活补贴一次性发放),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双50强”企业硕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市属企业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其他企业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其中,市财政承担的资金从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
据了解,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在签约单位服务未满3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自调离当月起停发生活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在签约单位服务未满5年,因个人原因调离的,全额退回安家补贴;对弄虚作假冒领或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全额予以追缴,并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实行定期督查管理制度。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报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落实情况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申报单位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各区县要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报送材料,并于11月10日前将初审后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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