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行公益岗位互助扶贫解决贫困群众的老幼病残难题
齐鲁人才 . 2017-08-24发布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推行公益岗位互助扶贫模式,积极解决贫困群众的“老幼病残”难题。

公益岗位互助扶贫模式是指,针对农村贫困人口救济解困需要,积极开发互助式农村公益扶贫岗位,用于安置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年龄偏大人群、留守妇女等转移就业能力相对弱的建档立卡适龄贫困人口,既实现贫困人口通过获得稳定的劳动收入实现脱贫,又通过贫困人口在岗工作互助帮扶其他老幼病残贫困人口,能够达到“扶贫”与“服贫”的双赢效果。

依据共享发展、爱心互帮、托底安置、劳动脱贫的理念,山东省公益岗位互助扶贫模式主要针对贫困群众的“老幼病残”难题,鼓励开发四类互助扶贫公益岗位:一是开发互助养老公益扶贫岗位,对“老困孤”贫困人口结对帮扶,从衣食住行等方面为他们送服务、送关爱,解决贫困人口养老难题;二是开发互助托幼公益扶贫岗位,对贫困家庭留守儿童进行上下学接送和看护,解决贫困家庭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三是互助照料病患公益扶贫岗位,对贫困病患人员进行照料,帮助买药送诊,解决贫困人口日常医疗照料难题;四是互助助残公益扶贫岗位,对残疾贫困人口进行协助服务,解决残疾贫困人口生产生活难题。

山东省明确,公益扶贫岗位作为公益性岗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政策,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各地应在省政策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小时制、全日制等不同类型的公益扶贫岗位,制定具体实施操作办法。各级人社部门、扶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公益扶贫岗位的监督管理,各设岗贫困村要建立健全岗位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确保岗位安置对象为最合适的贫困人口,互助对象为最需要的贫困人口,让最合适的人帮助最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