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聚更多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创业,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打造创新烟台、创业港城、创客家园、创富城市,近日,烟台市印发《关于落实<烟台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意见》,围绕人才引进给予一系列奖补政策,所需资金全部由当地财政负担。
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标准
为了保证高层次人才在烟台安居乐业,实施意见中指出,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通过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购房,强化住房保障,有效吸引和留住各类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按人才层次进行发放。其中,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4万元/人;正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6万元/人。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标准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夫妻两人符合标准条件的,均可申请购房补贴。
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引才奖励
烟台市将通过设立专门的引才奖励,充分调动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招才引智的积极性,引导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引进渠道,形成持续效应,以更大力度吸引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发展。针对企事业单位设立卓越引才奖、杰出引才奖、优秀引才奖三个奖补等次,每年评选一次,其中,卓越引才奖2家,每家奖补50万元;杰出引才奖10家,每家奖补10万元;优秀引才奖80家,每家奖补5万元。针对个人设立伯乐奖,伯乐奖为荣誉奖,不给予经济奖励,每年根据具体情况评选30-50人。
全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
烟台市努力打造全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集聚中心和示范基地,全面落实全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到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创办企业,加快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孵化发展。每年从入驻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的项目中,组织评选出20个优质项目,每个项目给予创业扶持资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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