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 聊城创业孵化基地最多享三类扶持政策
齐鲁人才 . 2017-08-08发布

记者了解到,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聊城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出台了《聊城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最多给予三类政策扶持。

  据悉,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扶持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类: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平台奖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平台奖补;创业示范平台运营补助。

  其中,各地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经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或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市级根据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入驻企业个数、创业孵化成功率、存续期、促进就业人数、实现经济价值等,给予每处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各地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经评估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省级根据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入驻企业个数、创业孵化成功率、存续期、促进就业人数、实现经济价值等,给予每处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自2016年起,对评估认定且通过省级复核合格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园区),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市级再按照省级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评估认定且通过省级复核合格是指,当年通过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评估认定,次年复查评估合格,省级奖补资金全部到位。对次年复核评估不合格或复核评估要求整改的,不能享受市级奖补。

  对年度复核合格的市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每年按照基地(园区)实际发生的运行维护费用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创业示范平台运行补助范围包括水电暖费、物业、宽带网络等费用。

  根据规定,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经营场地租金减免以及基地和园区管理运行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