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布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齐鲁人才 . 2017-06-21发布

近日,从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了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办理实名登记有关就业信息确认手续、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改派手续等办理流程。

应届毕业生在报道期限内进行实名登记就业信息

离校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报道期限(毕业当年7月16日至12月31日)内登入“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实名登记有关就业信息,并办理确认手续。山东省外院校淄博生源毕业生回市报到的,先登录“实名系统”进行预注册,然后将就业报到证原件图片发送至zbgxbys@163.com(公共邮箱)或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就近到市、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待核实证件将账号激活后,再进行实名登记。

毕业生办理调整手续需按权限由市或区县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即指在择业期(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需要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的,可以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

在淄博市落实就业单位调整手续的办理。毕业生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考录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录取或聘用通知书),按权限由市或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淄博生源毕业生在市外落实就业单位调整手续的办理。毕业生在省内其它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在省直部门、省外落实就业单位的,到毕业院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淄博市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予以协助。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毕业生离校时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需要在择业期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改派手续的,可以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

淄博市市内改派,毕业生需要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在市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持就业报到证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到市级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由淄博市改派至市外,毕业生需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在省内其它市落实用人单位的,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在驻济中央、省属单位落实用人单位的,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在省外落实就业单位的,需到毕业院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由市外改派至淄博市,毕业生需与市外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在本市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持就业报到证、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按权限到市或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申请回生源地手续,与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淄博生源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到生源所在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与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省内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