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人社部门切实发挥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作用,出台帮扶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真正让贫困人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目前,全市5.08万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被纳入保障范围,帮扶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累计达8154万元,为农村贫困人口支付各类医疗保险待遇1.12亿元,发放养老金3158.9万元。
去年,青岛市人社部门会同扶贫、财政、民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落实青岛市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识别卡”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列入社保扶贫工作对象。市社保经办部门以全民参保登记行动为抓手,把扶贫人口数据与社保数据核查比对,走村入户开展实地调查,对未参保贫困人口进行了精准识别精确统计,共梳理未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信息4万多条,未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信息5万多条。
自2016年起,青岛市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提供全额补贴,2016年和2017年分别按照实际缴费档次和最高缴费档次全额补贴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疗保。财政资金用于贫困人口社保缴费补贴累计支出8154万元,符合条件的41094人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参保率达100%,50577人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了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2016年共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发放养老金3158.9万元。
贫困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罹患大病慢性病,无法通过就业实现脱贫,需要社会保障兜底。为此,青岛市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医保+补充医保”的多层次医保体系,并与社会救助紧密衔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政府全额补贴参加居民医保,可按照最高档次享受包括住院、门诊大病、门诊统筹、大病保险、特药特材保障、长期护理保险等医保待遇。在大病医保方面,享受起付标准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政策,大额补助起付线由1.8万元降至0.9万元,特病补助起付线仅为1500元,报销比例达到了70%以上,年最高保障额度达到了60万元。
2016年,青岛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2.38万人享受基本医保统筹待遇9775.9万元;890人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971.6万元;为4483名贫困人口支付统筹范围外补充医保待遇486.3万元,其中享受补充医保特药特材保障125人,支付待遇163.4万元,享受补充医保大额保障4436人,支付待遇32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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