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对首次小微企业创业人员一次性奖补1.5万
齐鲁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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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2发布
《济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近日出台,规定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5万元。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报酬的小微企业,按照每个岗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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