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密市“3+3+3”维权模式效果好
齐鲁人才 . 2016-12-13发布

今年年初,山东省高密市人社局成立了劳动人事综合维权中心,推行“3+3+3”运行模式。中心成立以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率达到8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现零信访,无一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首先,高密市整合三种资源。

鉴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都具有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有效实施、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职能,而工伤保险科又与争议仲裁业务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该局将三个机构合署办公,成立劳动人事综合维权中心。

中心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案件536件,按期结案率100%,帮助职工挽回损失1500多万元。同时,中心探索实行仲裁建议书制度。到目前,已累计发放420份仲裁建议书,受益企业819家。

其次,高密市汇聚三方力量。

在维权压力越来越大的新挑战下,高密市尝试将人社、法院、司法三方力量聚集起来,积极筹资60万元建立了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指挥调度中心,实现了受理处理、案情分析、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一体化。同时,高密市实体化建设15处镇街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人社所,成功建立起预警监控调解第一道防线。高密市还依托镇街司法所设立8个仲裁“派出庭”,方便了当事人就近就地维权。围绕提高调解效率、增强调解权威,人社局与市法院联合设立了裁审对接调解室,实现了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大大降低了裁决后的起诉率。人社局又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已累计受益178人次。

最后,高密市突出三个环节。

高密市坚持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维权方式。

事前,着力强化预防。该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预警监控调处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工资应急保障基金筹集及使用暂行办法》《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3个文件,将多个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事中,着力强化控制。对简单案件,下放到镇街人社所,调解不成移交市仲裁院处理。对突发案件,监察中队先行介入,予以行政调解。争议较大、事实不清、依据不足的案件,启动“诉调对接”机制。

事后,着力强化追责。对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优先开庭、快速结案,对集体欠薪争议案件挂牌督办、限期裁决。对存在重大欠薪问题的企业,跟进公布其法定代表人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