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出台优惠政策 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
齐鲁人才 . 2016-11-03发布

日前,山东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烟创业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20-45周岁)来烟创业就业。台湾青年来烟创办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资金不足的享受担保贷款。本《意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今年上半年,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下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鲁创业就业的意见》,对来鲁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给予各种优惠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烟台市三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拟定了该《意见》。《意见》共有十二条,在对台湾青年来烟创业就业的形式、落实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推动创业平台的建设、给予融资支持、加大创业补贴力度、强化职业培训、享受同等创业政策、优化创业就业服务水平、建立台湾青年创业服务窗口、支持高层次台湾青年来烟创业、优先推荐评选“双百计划”、支持申报国家级奖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意见》突出了对来烟创业高层次台湾青年的优惠政策,对台湾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具有一定吸引力。

下一步,烟台市台办还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座谈、进岛宣传、举办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意见》,让更多的台湾青年了解大陆、了解烟台,并到烟台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