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室内白领也能拿高温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不发降暑费
齐鲁人才 . 2016-07-29发布

“虽然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里,但是每天上下班都要坐公交车,车里的温度怎么也得38℃了。而且有时候还需要外出送材料,和室外工作的工人差不多。”在济南舜泰广场一家私企工作的小邢是个白领,对高温补贴,他也心向往之。

对于小邢的情况,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室外和室内的工作人员都有防暑降温费,只是补贴的标准不一样。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像小邢这种情况,每个月能领140元。”

有人提出,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怎么算高温补贴?上述相关负责人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并没有高温补贴,“防暑降温费只针对与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

此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户外露天作业,参照本办法执行。“上述所提到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是指机关中的编外人员,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这部分工作人员是有高温补贴的。”济南市劳动监察部门相关人员表示。

高温“烤验”下,外卖员、快递员和建筑工人往往长期处于室外工作。“对于长期处在室外工作的劳动者,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单位申请高温补贴,但没有统一硬性规定。”济南市劳动监察部门相关人员解释,防暑降温费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至于按月发放还是一次性发放由企业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