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以来,烟台全市共征地约14万亩,实际划拨社保专户社会保障资金约16亿元,按照政策规定,约85万名被征地农民将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障范围。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如何做好对失地农民的保护,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今年的烟台“两会”上,烟台市人大代表苑春丰提出了“加大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力度”的建议。对此,烟台市人社局答复称,围绕失地农民保障,烟台市人社局主要从加大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力度和促进稳定就业两方面入手展开系列工作。
在加大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力度方面,烟台市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在县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将被征地保障资金落实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去年6月,烟台市政府印发文件,确定整改目标,要求到2016年年底前,将2011年以来滚存的被征地保障资金全部落实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经核实,2011年以来全市共征地约14万亩,实际划拨社保专户社会保障资金约16亿元,全市落实到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或用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共有1.98亿元。
目前,开发区、高新区和芝罘区已将大部分被征地农民纳入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莱州、牟平、蓬莱、长岛等县市区也有了较大进展。
是什么原因致使社会保障资金未能落实到个人账户?人社部门表示,一是因征地问题历史跨度大,问题复杂,敏感棘手,出于对社会稳定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考虑,村居、镇街和县市区推行审慎,进展较慢;二是应由村(居)委员会拟定并按民主程序通过的保险方案迟迟不能到位。
2011年1月1日,《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并将被征地农民保障纳入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提出按1万、1.5万和2万元/亩的标准做为被征地农民保障补助。集体土地被全部征收或征收后人均耕地不足66平米的,经市、县政府批准,其成员纳入城镇社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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