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烟台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从今年起,分配给我市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将全部安排到乡村学校;烟台将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2018年前所有农村中心校完成多媒体录播教室建设任务;落实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逐步提高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年时间补齐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
实施乡村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用2年时间补齐乡村学校音、体、美、英语等短缺学科教师,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从2016年起,分配给我市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全部安排到乡村学校,安排在财政困难县的,由省财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其他县市区接收实习支教人员所需费用,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鼓励通过购买服务、走教、聘用退休高级教师等方式,解决乡村学校急需短缺学科师资问题,所需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完善教师招聘方式。在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前提下,各县市区可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学科短缺情况合理确定招聘时间、招聘次数和考试科目,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可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教师。
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意见和校长职级制改革要求,加大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力度,并按规定浮动职级档次或落实能绩工资,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小学教师结构状况、教学实际需要等,每年7月底前研究提出教师交流方案,按规定比例完成城乡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任务,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作为评聘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加大双向交流力度,建立“留得下”和“走得出”的双重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认同感和吸引力。乡村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应服务5年后方可流动。继续做好对长岛偏远海岛支教工作,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推进农村中小学校“三通两平台”和数字校园建设,2018年前所有农村中心校完成多媒体录播教室建设任务。加大乡村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2020年,农村学校完成硬件视频会议终端配备,实现城乡网络视频互动教研一体化。全面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建设烟台市教育资源公共平台,构建面向全市开放,多方参与、群建共享的优质资源建设体系。
完善市教研员定点联系乡村学校教研制度,全面实施县市区教研员包扶乡村学校制度。以学区为单位完善乡村学校集中教研制度,努力提高教研质量。引导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组建教研共同体,支持乡村教师参与城区学校教研活动。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城乡学校同学科教师建立教研、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活动等协同教学与资源共享机制。
无房乡村教师将享受住房补贴政策
妥善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落实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逐步提高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提高至规定上限。适当放宽乡村教师购房贷款条件,利用消化库存商品房的有利时机,支持乡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购买住房。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对乡村教师特别是新录用教师、城乡交流教师及顶岗实习师范生,各县市区可利用清理腾退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现有校舍改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也可通过在学校或镇驻地购买、租赁等方式筹集周转宿舍;需新建的,按照省定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具备基本生活功能(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和水电暖齐全的标准,在乡镇学区驻地建设,周转宿舍建设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
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向乡村学校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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