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宝宝可享生育保险 青岛职工需产前备案
齐鲁人才
.
2016-05-13发布
在青岛缴纳的生育保险,去外地生育,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10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参保职工需到青岛市统筹范围外生育的,须在产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生育,经审核备案后,生育后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异地生育备案如何办理?青岛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参保职工到本级统筹区域外医院进行诊疗或生育的,应在产前携带本人申请、单位出具的外地诊疗或生育证明、社保卡、身份证、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到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手续。(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包括:《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一孩优惠政策告知单》、《生育证》、《生育政策过渡期生育子女备案表》、《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证明》、《生育服务手册》等)。
对于经异地备案生产后,如何办理生育保险报销?“职工需携带社保卡、身份证、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接诊医院盖章的《转本级统筹外生育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单、费用发票、本人在本市指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等办理费用报销手续。”人社局工作人员说。据悉,女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且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当年1月份单位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发。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内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当年度1月份单位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推荐阅读
2023-12-22
2023-03-17
2022-04-13
2022-04-13
2022-04-13